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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臺灣)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:預告「洛神葵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」草案(預告終止日 101-01-16)


 

2012年01月10日 轉載於(臺灣)行政院公報資訊網
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114
農糧字第
1001051340

主  旨:預告訂定「洛神葵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」。

依  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訂定機關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。

二、訂定依據: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四條。

三、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coa.gov.tw)及農糧署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afa.gov.tw)。

四、對於本公告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日起10日內將建議意見以郵寄、傳真、或電子郵件方式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(地址: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8號;傳真:049-2341061;電子郵件信箱:mch@mail.afa.gov.tw)。

主任委員 陳武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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