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臺灣)財政部公告:機動調降奶油(含無水乳脂肪、乳酪2類) 、玉米粉及大豆粉等4項貨品之關稅稅率,實施期間自100年12月1日至101年5月31日,暨機動調降嬰幼兒奶粉、調製奶粉及其他調製奶粉等3項貨品之關稅稅率,實施期間自100年11月25日至101年5月24日,實施期間如遇稅則修正,機動稅率自動終止實施,改依修正後稅率課徵
2011年12月14日 轉載於(臺灣)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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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財政部公告 |
中華民國100年12月5日 台財關字第10000473100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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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旨:公告機動調降奶油(含無水乳脂肪、乳酪2類)、玉米粉、大豆粉、嬰幼兒奶粉、調製奶粉及其他調製奶粉等7項貨品之關稅稅率。 依 據:關稅法第七十一條及行政院100年11月25日院臺財字第1000063610號函。 公告事項: 一、 機動調降奶油(含無水乳脂肪、乳酪2類)、玉米粉及大豆粉等4項貨品之關稅稅率,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止,暨機動調降嬰幼兒奶粉、調製奶粉及其他調製奶粉,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至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止。實施期間如遇稅則修正,機動稅率自動終止實施,改依修正後稅率課徵。 二、 附「機動調降奶油、玉米粉及大豆粉等4項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」暨「機動調降嬰幼兒調製品、調製奶粉及其他調製奶粉等3項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」各一份。 部 長 李述德
機動調降奶油、玉米粉及大豆粉等4項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
機動調降嬰幼兒調製品、調製奶粉及其他調製奶粉等3項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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